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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行业性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2-22    

各县区(开发区)人社局、湾里管理局人社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服务我市“4+4+X”产业体系和推动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8810”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创业孵化载体服务能力,助力重点群体创业,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办发〔2023〕124 号)、《南昌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洪人社规〔2024〕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行业性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建筑设计、新型服务业行业性创业孵化基地4个(每行业1个)。

2.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10个。

二、评选时间

2024年4月底前完成申报,预计6月底前完成评选。

三、评选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行业性创业孵化基地评选范围及申报条件

1.评选范围。南昌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由政府、社会力量独立或共同建设运营,为行业性创业实体提供低成本场地及配套设施、开展相关孵化服务的行业性创业孵化载体。行业定义结合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等规范和我市实际,明确如下。

 

(1)数字经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产业数字化等;

(2)电子信息:电子信息制造业、电子信息设备销售和租赁、电子信息传输服务、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其他信息相关服务(包括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新闻出版)等;

(3)建筑设计:建筑规划设计和建造装饰、室内设计和风景园林设计及施工、建筑动画与模型设计、建筑材料设计和制造等;

(4)新型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科技交流业、推广服务业、居民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体育业、娱乐业、仓储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等。

2.申报条件。(1)满足《南昌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洪人社规〔2024〕1号)规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基础条件;(2)吸纳的入驻孵化实体主营业务与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建筑设计、新型服务业的行业匹配度高。

(二)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评选范围及申报条件

1.评选范围。由驻昌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单位自主、合作或委托第三方建设运营,面向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创业群体免费或低成本提供场地、配套孵化服务的创业孵化载体。

2.申报条件。(1)满足《南昌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洪人社规〔2024〕1号)规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基础条件;(2)为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各类创业服务,带动指导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实体、开展创业实践人数多。

四、评选程序

1.申报推荐。申报行业性创业孵化基地的,认真对照要求梳理相关材料(附件1、2、4、5),经县区人社部门择优向市人社局推荐。申报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对照梳理相关材料(附件1、3、4),可直接向市人社局申报。

2.市级评审。市人社局对县区推荐和直接申报的两类基地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评审条件的,组织专家开展书面和实地相结合的竞争性评审,进行综合评分和排序,将拟定通过的基地载体名单报审。

3.审定公示。市人社局对拟定名单进行审定,确定通过的基地载体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按程序拨付补助。

五、资金支持

对评审通过的基地载体,按照10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一次性补助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重点用于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为入驻实体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等支出。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项目引导。各县区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行业性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评选推荐工作,认真指导推荐对象全面准确真实申报,及时推荐上报,确保申报评选工作有序开展、按期完成。

(二)如实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对参加评审提交的相关申报材料及台账资料,应认真梳理、全面详实、及时申报,书面材料要与实地评审实际情况相互印证,作为评审的重要支撑材料。

(三)客观公正评审。人社部门要强化对县区的指导,做好书面与实地审核、结果送审,完善评审组织保障,主动邀请机关纪委参与,强化资金使用指导,共同做好项目评审和资金拨付,确保申报评选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有关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尽快组织开展申报组织工作,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相关推荐申报材料纸质材料(见附件)报至市人社局,材料word版及PDF版(盖章)报送至指定邮箱 397743947 @ qq.com ,逾期报送视为无效。申报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社局联系。

联系人:樊丹丹、杨艳绮,联系电话:83803878、83986850

附件:1.评选申报材料要求

          2.行业性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报书格式

          3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报书格式

          4.创业孵化基地总结报告格式

          5.行业性创业孵化基地推荐函格式

      附件1-5.docx

 

来源: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