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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的评分标准
日期:2024-01-25    

评分标准: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0分

 

企业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含商标)。

 

1.由专家对企业申报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否符合《工作指引》要求进行评判。

 

2.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的申请、登记只记为一项。

 

3.若知识产权的创造人与知识产权权属人分离,在计算知识产权数量时可分别计算。

 

4.专利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

 

5.企业不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6个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1个发明专利或者6个实用新型专利。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分

 

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需五项以上

 

1.同一科学技术成果(专利、版权、技术使用许可证、注册的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国内外的申请只记为一项。

 

2.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以正式技术合同为准。

 

3.此项评价可计入技术诀窍,但价值较小的不算在内。从产品或工艺的改进表现来评价技术诀窍等的价值大小(企业可以不披露具体内容)。

 

4.技术成果转化的判断依据是:企业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12个技术开发合同或者12个技术服务合同或者12个销售合同(分别针对不同产品)

 

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20分

 

1.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

 

2.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3.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

 

4.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

 

5.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注:以上五个小项全部齐全后,才能拿到20分

 

成长性指标 20分

 

此项指标是对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的评价(各占10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资产增长率=1/2 (第二年总资产额÷第一年总资产额+第三年总资产额÷第二年总资产额)-1。

 

销售增长率=1/2 (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

 

注:总资产和销售每年是递增的,才能达到最高20分。

 

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